罔顧安全「空降」灣仔運動場 兩外國人港島鬧市玩跳傘

So hin pok @ UPower

有律師話,兩人行為可能觸犯「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甚至涉及「公眾防擾罪」,最高判監7年,大家千祈唔好有樣學樣。

不少人都愛玩極限運動,挑戰自身的極限去到哪裡,不過不少行為實屬違法且非常危險!有兩名外國人就將自己於港島鬧市中跳傘的影片上載至YouTube,闖入一座大廈的天台並降落至灣仔運動場,非常危險。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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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段開始已見兩人穿上整身跳傘裝備,並闖入灣仔運動場附近的一幢大廈天台,只見兩人正下方就是告士打道,當時正席下午,是人多車多的時間,而且鄰近大廈林立,相當危險。兩人先後一躍而下,最終及時張開降落傘,並於灣仔運動場著陸,過程約一分鐘。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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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著陸之後,立即有運動場職員警告兩人行為相當危險。原來從兩人之前發布的影片,可見他們曾於香港不同地點跳傘。有律師指,跳傘行為涉及公眾安全,可能觸犯「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甚至涉及「公眾防擾罪」,最高判監7年;而在本港跳傘須先向民航處查詢,否則可被罰款及監禁兩年。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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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發言人證實,其轄下灣仔運動場職員於去年3月28日下午1時許,發現兩名進行滑翔跳傘活動的男子降落至運動場草地,指有關行為可能會對其他使用該些場地的人士造成危害、妨礙、不便或煩擾,有可能觸犯《遊樂場地規例》。【羅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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