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檢「肥佬」 香港球員李溢晉被罰停賽兩年
一月份離開冠忠南區的門將李溢晉,早前被檢出尿液樣本呈陽性反應,遭香港足總處以停賽兩年的判罰,這是足總實施隨機藥檢以來的首次有球員受罰。
香港足球總會紀律委員會下午公布有關李溢晉停賽的決定。這位21歲門將,在去年11月20日,冠忠南區作客南華的超級聯賽中,成為其中一名被選出接受藥檢的球員,經化驗後在其尿液樣本“A”瓶當中驗出含有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以及Methylenedioxy-Amphetamine,根據世界運動禁藥機構2016禁用清單,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以及Methylenedioxy-Amphetamine均屬於S6級別專項興奮劑(specified stimulants),在比賽內一律被禁用,李溢晉因而觸犯了亞洲足協反禁藥條例。足總紀律委員會經過研究及詳細考慮,作出向球員處以兩年停賽的決定,由本年1月12日起生效。球員可於判決結果出台後的48小時內提出上訴。李溢晉是在今季初由東方龍獅外借冠忠南區,而東方龍獅今午已證實該球員已非球隊成員之一。
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與Methylenedioxy-Amphetamine中文名稱分別是亞甲二氧甲基苯丙胺、亞甲二氧基苯丙胺,為苯丙胺、即俗稱安非他命的一類中樞興奮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