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私隱 創共贏
筆者日前往三藩市公幹,向矽谷的科技公司主管取經、分享亞太地區尤其是香港創科生態的突破及有關法規的改革。
我不忘乘此機會在Uber的發源地親身體驗當地的交通狀況;發現市民大多選擇以公共交通工具或共乘汽車應用程式代步,並且此類應用程式非常普遍,平均等待三至五分鐘便能召到經Apps平台約定的房車來接送。
一般來說,房車會有標記清楚表明司機是在哪些平台註冊 ; 通過Apps乘車,乘客可查看到司機的資訊、經驗、用戶們的評價,並可享受免攜現金付款的方便 、讓家人或有關人士可即時監察到汽車位置的功能,以確保安全。據說在不久的將來,市民還可以用Apps來召喚飛機、直升機及遊艇。這不禁令人讚嘆三藩市的交通真是太便捷了!
當筆者回到香港嘗試下載一個由香港本地研發的「電召的士」應用程式,卻發現大部份本地市場開發的雷同應用程式,其所需獲取用户的私隱資料及權限遠比三藩市的多。我感覺到他們像是「盡量攞得就攞」,令人卻步,沒有人希望自己的私人資料被濫用。這個香港研發的應用程式可以自行瀏覽、改編及撤銷用戶手機的所有圖片和多媒體檔案,甚至可以獲取手機的辨別號碼、短訊、所有聯系人及讀取手機連接Wi-Fi網絡的資料等。這些驟眼看來都是超出用戶資料所需及人們不願付出的私隱代價 !
根據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六大收集個人資料的原則第一條,蒐集個人資料必需要為合法目的而收集,收集目的亦須直接與使用該等資料的資料使用者之職能或活動有關。
筆者希望藉此機會呼籲各應用程式開發者和用戶,要妥善檢查、審核自己的應用程式,不應蒐集一些不必要的數據,確保私隱安全,以創共贏 !
陳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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