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講「地」
上星期以華Dee開了個頭講填海,今個星期當然想繼續講地,這課題很大,其實小妹不敢認專家,不過將複雜的問題化作淺白文字是我希望做到的。
除了填海,最多人關注就是新界地。以前英國接管香港之時,清政府有交帶落英國政府要好好照顧在香港的中國子民,讓他們繼續正常咁生活,唔好難為佢哋,於是英政府亦沒有干預新界原居民幾百年來的傳統(但食咗佢哋啲地就有,有機會再講),直至七十年代港英政府才將丁屋丁權制度化。
棕地,簡單來說主要是祖堂地,由一班司理管理,可以收吓租咁,但一講到賣地,始終要地主親身同意,有好多地主可能已經年事已高,有的可能身處海外,最重要是未必全部有共識,點賣?
當有人提出要搞棕地起樓,不如先問自己,如果你想賣樓但層樓阿媽同老婆都有份,阿媽話唔想賣老婆又話要睇定啲,你層樓都冇可能賣得成。同樣道理,祖堂地當然可賣,要100%業權同意丫嘛!你住的屋苑有100%業主出來投票,理論上都可以改大廈公契架。實際上做不做到?有幾多屋苑,就連想取得三成業權份數來成立業主立案法團,都困難重重。何況棕地問題,簡直複雜過宇宙奧祕!宇宙奧祕都有個譜,有規律。但棕地,條條村、個個case都不同,仲要全球都冇乜相同案例,點做呢?
新界還有農地,如果是發展商持有的,反而最快最容易解決,只要申請更改土地用途,補補地價,就可以起樓。不過這類地的補地價問題唔止貴,樓價會轉嫁小市民,最煩係有人又指責政府官商鄉黑益發展商了。於是政府又諗公私營合作,或許有啲位可以起到成本低一些的房屋,但然後又有人跳出來說要耕田…看來最後還是搞填海算了,至少冇咁多人為因素丫嘛。
(利申:小妹是香港原居民,元朗鄧氏,因為係女兒所以乜都冇得分,於是絕對冇conflict of interest,哈哈!)
鄧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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