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國的階梯?

陳曉峰

律師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筆者最近參加了一個環保建築界的週年晚會,藉着這個機會請教席上多位業界的高管,除了得悉大家對「不動產科技」(PropTech) ,如虛擬實境睇樓和工程監督管理均寄予厚望及看好樓市發展外,更非常關心所有同事及外判員工的工作安全;尤其是一些「自私鬼」或「失魂魚」,連戴安全帽或使用安全帶也不根據安全指引,形同虛設,更有甚者自以為「藝高人膽大」,在施工時一登上「雲梯」便孫悟空上身,可惜「技不如人」,一個「筋斗」隨即翻身墮地,造成工業意外頻生,令人悲痛 !

資料圖片

翻閱新聞報道,香港近年來有多宗工傷意外涉及勞工不正當使用工作梯子;有的從登上約三米高的木梯上失卻平衡,飛墮地上,頭部着地重創,返魂乏術。工業傷亡權益會指出,工業意外頻生,單去年首三季就有十一宗,反映政府對安全監察不力。

根據香港法例第587章 《建造業議會條例》,建造業議會負責制定「操守守則」和執行有關守則。議會發出的「操守守則」,列出所有相關業內人士應遵循的工作原則,其中包括「離地工作安全指引」。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509章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量確保其工作地點的安全及健康。任何僱主蓄意違反有關規定,明知或罔顧後果地沒有遵從有關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及監禁六個月。

若某人蓄意違反安全條例最後因此受傷,就像有繫安全帶而不扣緊被拋出車外一樣,保險公司或引用保單條款的免責條款,並將不會承擔責任作出補償。

「工業意外一宗都嫌多」!希望有關當局從肇因着手,對症下藥,加強顧主和員工對工作安全的意識、培訓及監督,並進一步檢討和完善相關法規;做足安全保護措施,嚴格依照安全守則施工,多用工作平台、少用「天國的階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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