咩係電影「導演剪輯版」? 咩係「最終剪接權」? 連劉華都想要?
點解唔少戲都會發行「導演加長版」或者「導演剪演剪輯」嘅DVD?其實就唔係呃錢咁簡單。
我地成日都會見到好多電影喺發行DVD、Blu-ray嘅時候,都會有一個叫「導演剪輯版」或者叫「導演加長版」(Director's cut)。好多人覺得導演加長版先係最好嘅版本(或者有人覺得係電影公司想賺多啲錢先整多個版本),咁到底咩係「導演剪輯版」?
一般嚟講,「導演剪輯版」係導演根據自己意見剪接嘅作品,唔會受到電影公司干預。不過,通常「導演剪輯版」嘅電影係唔會公開放映,好多時喺市面上見到「導演加長版」係特別例子。
喺荷李活嚟講,如果導演係屬於美國導演工會(Directors Guild of America,簡稱DGA),咁樣導演就會肯定有剪接權,亦即係「導演剪輯版」。DGA喺佢地工會手冊《Creative Rights Handbook 2014-2017》列明導演喺後期剪接嘅權利,講明一定要保證導演嘅剪接權,同完剪接師開會之後,導演一定要主理第一個剪接版本,導演可以全權指揮剪接師。
同時間,DGA都規定左「導演剪輯版」嘅放映要求:(一)只有製片人同擁有「最後剪接權」(Final Cut)嘅人先可以睇「導演加長版」;(二)導演有權要求舉行一場一百人以下嘅私人放映(唔包員工同家屬);(三)電影嘅放映一定要符合戲院放映格式;(四)如果電影有特效嘅話,導演都要製作臨時特效,電影公司都要畀足夠嘅時間去做。
先前有提過嘅「最終剪接權」(Final Cut),咁一般嚟講電影公司先會有Final Cut嘅權利。即係荷李活嘅導演其實係冇咩話語權,除左某啲大導演先至有得傾,例如馬田史高西斯、史提芬史匹堡、占士金馬倫。咁始終一部荷李活大片洗成幾十億投資,電影公司唔會咁易讓步畀電影有創作自由。
荷李活工業制度完善,導演嘅創作自由都受到保障,不過香港就未必會咁有保障。好多香港演員都好緊張電影嘅最終品質,例如據聞天王劉德華會喺佢嘅電影合約上面加埋要有最終剪接權,令唔少導演都好頭痕。有良好嘅工會制度,一嚟可以保障到電影從業員嘅利益,二嚟又可以多個渠道畀勞資雙方溝通,對大家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