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鼠需要食環處全面直接處理
近年,香港的環境衛生的確比以往差。當然,這個老問題是種種原因構造而成的,當中有市民的公民意識、科技設備的引入、政府產權的分散、外判制度、監察制度等等。筆者認為當中的政府部門欠統籌協調,才是最大的問題,亦是環境衛生倒退的根源。
現時,政府的土地及物業分散於不同的政府部門,而當中的維修、保養、滅蚊、滅鼠等日常工作均由不同的政府部門自己聘用不同的外判承辦商去處理。在欠缺統一的滅鼠策略下,老鼠便按照不同的滅鼠計劃東奔西號,避過種種的滅鼠策略,仍然在社區中生存。
食環處現時的角色只能為其他政府部門及其承辦商提供指導式的滅鼠策略,期望他們能夠依從。但筆者多年來在社區工作的經驗來看,這只是紙上談兵的。筆者期望政府要提供防治蟲鼠委員會的地位、功能及角色,除了各政府部門聚首講解各自的滅鼠策略方向外,更要強化協調機制。特別是衛生黑點的地點,應直接由食環署進行滅鼠工作,這才可以以最快的效率去做好滅鼠工作。
或許,在全城大清潔的時間,要成立由食環署直接管理的滅鼠專隊,針對各區的三不管地帶,如山坡、後巷、晨運徑等,進行滅鼠工作、部署及檢控,才可以真正的全城清潔。
其次,政府應該要檢視現行的外判制度及監察制度。筆者以行人天橋的掛式花盆為例,日常的種花、剪草及淋花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處理,但花盆內的垃圾竟然由食物及環境衛生署處理。同樣是政府部門,一個小小的花盆竟然要由兩個政府部門及兩個外判承辦商去處理衛生問題,還未計行人天橋的扶手是由第三個政府部門(路政署)負責的。這種太細緻的分工,變成部門之間互相推卸,亦無部門去監察這種小事。在無人監察下,外判承辦商便忽略了這些表面微小的位置,但積累下來後,便成為了衛生黑點了!
香港有不少社會問題也是因為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問題所造成的,要做到真正統籌起來,次次也要政務司司長出動也不是應有的辦法。按政策範疇的負責部門應需具備統籌、調動、協調其他政府部門的能力,才可真正對症下藥,解決問題。
筆者期望政府今次能夠勇於面對問題,從制度入手解決問題,而非每幾年便推動一次全城清潔大行動,由政務司司長出手。香港應該每一天也是全城清潔的,不用特別行動,也要時刻有心、有執行力,不要等問題積累,變得難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