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捕瀕危動物被控告最高監禁5年 李烈音節目組:做足功課沒有犯法
出門在外,唔好亂掂野生動物啊!
韓國節目《叢林的法則》因爲特別的題材所以大受歡迎,每一次展開一個新的旅程都會邀請不同的嘉賓,在荒島、森林等缺乏現代設施的地方,想辦法生存下去。所以在節目中經常會出現一些捕獵的畫面,有時候甚至會看到各種稀奇少見的品種,讓人大開眼界。不過每次出發前節目組都會先到當地做功課,又會與相關人士溝通和取得許可,確保拍攝是可以進行。
然而日前播出的一集中就引來極大的問題,1996年生的新生代女演員李烈音在節目中捕食了巨型蚌,然後遭到泰國當局的起訴。節目組在4月時前往泰國拍攝最新一期的節目,在6月30日播出的一集中,李烈音於昭邁海灘國家海洋公園中捕食了一種城為大硨磲的巨型蚌,原來這物種早已被泰國列爲瀕危受保護物種,受到泰國的法例保護。
節目播出後泰國董里府國家公園負責人納隆在本月3日,以反國家公園法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兩項指控起訴李烈音。而節目組在兩日後也發表聲明回應,表示就未注意泰國野生動物的保護規範感到深深的歉意。不過納隆就堅決拒絕撤銷提控,即使當時人不在泰國也會把她找出來。因爲這是刑事的罪行,一旦罪名成立,李烈音可能面對5年的有期徒刑,或是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處以4年徒刑。
而李烈音方面也回應指還沒有接到泰方或是節目組的通知,所以不能明確表明立場。至於引發爭議的捕食場面,公司回應是遵守當地協調員的嚮導準則下拍攝,當時並沒有犯法。
網民對這事件也表達了高度的關注,幾乎所有人都認爲這是節目組的責任,李烈音非常無辜。因爲作爲嘉賓出演節目,事實上對即將要前往的目的地可以說是零認識,節目組應該事先調查好,況且在李烈音捕捉了巨蚌後,有先問過能否吃,得到肯定的答案後才開始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