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碗也是工作經驗,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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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耐之前睇過一本關於洗碗工的書,叫做《洗遍天下》(《Dishwasher: One Man's Quest to Wash Dishes in All Fifty States》),作者Pete仔大學讀到一半就退學去環遊全美國,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於是展開了在美國五十州洗碗的旅程。洗碗工薪水低,工作環境差,勝在入行門檻低,職位空缺量多,而且不喜歡就可以隨時走人,所以Pete就這樣洗碗洗了十二年,順便真的遊歷了全美各州的大城市和小鄉下圓夢。

Pete這本書將自己的故事寫得很有趣,雖然都是洗碗,但在不同地方、不同餐廳卻也有不同的洗碗文化。例如阿拉斯加的罐頭工廠有很多漁夫去打工,紐澳良不會雇用白人洗碗,童子軍營地會讓青少年將已經洗好的碗再洗一次,在沒有人願意去洗碗的公社農場可以看到上身赤裸的女孩,大學餐廳往往碗碟堆積如山,火車洗碗間經常水壓不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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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香港,有這樣的碗可以洗嗎?18區可以洗碗洗出不同社區文化嗎?當然,努力些,文青一些,可以的。

誠然,洗碗也是工作經驗,現實點說,但凡做有報酬的事,都能算是一種工作經驗。可惜無奈地,大部分人不是為了積累經驗而去洗碗,而是為了生存。

Pete仔如果去見工,可以說出自己多姿多彩、聞所未聞的洗碗經驗和心得,從中體會人生百態,甚至寫出一本書去繪聲繪色地講述自己圓夢的故事。但香港地的洗碗工,又如何能寫出一份華麗的CV呢?

作家奧威爾(George Orwell)都曾經做過洗碗工,更因此寫成首部長篇小說《巴黎倫敦落魄記》(《Down and Out in Paris and London》),他在書中說,洗碗這種工作「不難,但無聊、愚蠢到無法形容。很難想像有人能把這種事情一做就做十幾年。」他也在書中說:「雖然洗碗工水平很低,他們仍然也有著某種的驕傲。」

細心諗諗,這份驕傲,真的是源自這段工作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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